2022年7月6日,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、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办公厅、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联合印发《方舱医院设计导则(试行)》的通知(国卫办规划函〔2022〕254号)。要求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、发展改革委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(委、局)结合实际参考执行。
《导则》提出,方舱医院应综合考虑平时及应急时的功能,建筑、结构、机电、消防、环保、节能、无障碍等各专业设计应符合国家、地方相关建设标准、规范、文件要求。统筹设置给水排水、通风与空调、供暖、变配电、网络通信、消防控制及安全防范等设备用房。